答:建設工程未招標、未辦理施工許可證而開工的會有什么后果。
建設工程應該招標而未招標或者應當公開招標而未公開招標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招標人依法重新招標,并處項目合同金額0.5%以上1%以下的罰款,且所確定的施工單位不得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未按規定依法招標確定的施工單位擅自施工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按工程施工部位結算后退場,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且退場的施工單位不得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并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金額1%以上2%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于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并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另外,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將對合同所確定的工期起算及相關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愈逾期開工的違約責任等方面有著直接的影響。